各班级:
根据《浙江理工大学校内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精神,经各学院申报,确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、接收条件、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。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转专业人数、要求及录取原则:
1.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考虑转专业:
(1)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转非艺术类的;
(2)其他由部、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事先规定不能转换专业的;
(3)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;
(4)“专升本”的;
(5)从外校转入的;
(6)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2.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、专业测试及面试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。
3.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和要求(见附表)。
二、转专业的程序:
1.报名时间:5月22日(周三)13:00至5月29日(周三)11:00。
学生于5月22日(周三)中午13:00起可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报名(活动报名----转专业申请),填好所需信息(如图中所示,申请理由不超过100字)后打印申请表一份,填写申请理由并签名,于5月29日(周三)11:30前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(未交申请表者报名无效)。

2.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,在申请表上签字后,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(学生管理—学籍管理—学生转专业—转专业审核),于5月30日(周四)16:00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。
3.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(各专业的考核安排在第16周,具体时间于15周通知,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)后,于2019年6月19日(周三)16:00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,并对同意转入的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(学生管理—学籍管理—学生转专业—转专业审核)。
4. 教务处对上报学生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(7月15日起公示,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学校博彩网站推荐通知公告),公示无异议者报主管校长批准,并于下学期第一周正式公布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。
5. 转专业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。
6. 转专业学生2019/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三轮选课时进行退补选。
7. 转专业学生在开学两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,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。
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充分学习《浙江理工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相关条例,认真做好此项工作。
教 科 办
2019年5月20日
附件1: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和要求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