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下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安排,请各系(部)做好以下工作:
1.教学计划变更工作
确因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、科技进步或教学改革等需要,需变更教学计划的,各专业可针对本专业执行中的教学计划,尤其是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(2017级第2学期、2016级第4学期、2015级第6学期、2014级第8学期)进行相应变更。本学期教学计划变更课程调整采取网上申请并审批的方式,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,汇总各专业需要变更的计划,教学院长同意后,由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录入正方系统。教学计划变更结束后,教学秘书由系统导出更改申请并整理成《教学计划变更汇总表》。培养方案内容调整仍采用原有方式。
(1)教学计划变更一般针对未开设课程,如变更内容涉及已开设课程,请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。
(2)如变更内容涉及本学期开设课程(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),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及解决方案。
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经学院审核、签字盖章后于9月22日下班前报教务处,其中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纸质稿,汇总表需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。
2. 大类招生学生分流计划人数上报工作
根据2015级按类招生培养方案,2015级共有2个学院2个大类需在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分流至专业,各学院需根据相关大类分流管理办法,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流实施方案,及时向学生公布,严格按照分流实施方案执行。学院应根据前期摸排情况,填写2015级大类招生分流计划表,上报计划分流到各专业的相关信息,大类招生分流计划表经学院审核、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于9月22日下班前报教务处。
联系人:孙笑;联系电话:86843722;E-mail: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
1.
浙江理工大学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(培养方案调整)
2.
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教学计划变更汇总表
3.
2015级大类招生分流(卓越选拔)计划表(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)